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汀州医院的委托,就福建省汀州医院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DZB2016-2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DZB2016-225
项目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医院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福建省汀州医院0597- 682635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小姐0591-8823128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9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东418 | 32.0 |
评审专家名单:
严继文、廖添发、许友琼、林丽葆、杨萌、胡国强、饶禄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医院合理用药分析软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套
单价:320000元
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情况:经审查,合同包2投标人深圳市医械云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晶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缴税证明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深圳市中设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中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⑦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要求,且深圳市医械云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晶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设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证明文件均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中“13.9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要求,评委会判定上述3家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包2流标。其他各家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2.公示期: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