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洪泽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30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工18852350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洪泽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3056
项目名称:洪泽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服务成果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实施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法人、科研院所、高校。(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浔河路4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电话:0517-8722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
联系方式:华工 电话:188523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 18852350018
洪泽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3056
项目名称:洪泽区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服务成果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实施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法人、科研院所、高校。(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浔河路4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电话:0517-8722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3号
联系方式:华工 电话:188523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 188523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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