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清县舞阳街道综合交通提升项目土建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德清县舞阳街道综合交通提升项目施工项目
澄清和修正文件
标段包编号:A330521068012014200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文件
1.问:评标时采用湖州市住建局网站已公布的最新一期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分?还是招标公告期湖州市第三期信用分?请明确。
答:评标时采用湖州市住建局网站已公布的最新一期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分。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建筑工项目,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请明确是否本次投标企业信用分采用房建专业,项目经理信用分采用市政专业?
答:若潜在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的,则本次投标企业信用分采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信用分采用市政专业。
3.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2)中“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HZTB)”请问商务标投标工具是否明确具体软件工具制作,如:广联达、新点、品茗等。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
4.问:工程量清单中“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等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确定。”请明确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否能低于一般计税的下限。
答:可以。
5.问: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90%。”请明确相应基准率是按照一般计税的上限、中值还是下限的费率取值。
答:中值。
问:图号HDSY-S-UCD-19-CLD-06-08-01-006-A说明中描述轨顶±0.000绝对标高±5.400m 图纸HDSY-S-UCD-19-CLD-06-08-01-006-A说明中描述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930m 两者不一样,请明确。
答:轨顶±0.000绝对标高±5.400m。
7.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731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而2023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实际天数为732个日历日,请明确施工总工期,保证前后统一。
答:施工总工期:731个日历天;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本标段9m盖板及9~16m板车库开工节点不明确,制约点主要为9m盖板下框架柱施工进度,请明确车辆段9m盖板下框架柱工作面移交节点。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技术标投标格式中第七条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涉及装配式施工,标书中是否仍需编制相关内容
答:本项目无装配式施工。
10.问:是否可以提供总平面图?
答:盖下设计无总平面图,可参考盖上建筑总图。
11.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均未有推荐品牌,但在招标文件P113和清单编制说明P1均有提到品牌,投标人是否按照中高档品牌市场价自主报价。
答:本项目未设置品牌要求,在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2.问:招标文件P25页的商务标报表与湖州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hztb自动生成的报表不完全一致。是否以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为准,请明确。
答:以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为准。
13.问:请明确本工程取费设置的工程所在地选择“市区工程”还是“非市区工程”。
答:市区工程。
14.问:通用安装工程中第一条清单“塑料管”是否埋地敷设,如果埋地敷设,土方工程量是否含在建筑工程的土方项目中,请明确。
答:详见澄清和修正文件。
15.问:招标文件P128页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在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128页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合同条款号填写“5.1质量要求”。
16.问:招标文件P127中的招标编号是否按照A3305210680120142001001请明确。
答:是。
17.问:清单编制说明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不完全一致,是否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按照2109065.81元填报,请明确。
答:详见澄清和修正文件。
18.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是否可以写:招标人向联合体牵头方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由牵头方向联合体成员方支付相对应的分劈费用。 2、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工程进度款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5%。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工程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金额的90%。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
二、修正文件
1.招标文件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捌亿贰仟玖佰柒拾玖万伍仟零贰拾壹 元整(小写:¥ 829795021元)。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27日 9 时 30 分。
3.招标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本次招标建安费用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2980万元,建筑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78444万元,市政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4323万元,安装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213万元。”
4.招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10.5否决投标的情形”、“6.投标承诺书”中等涉及到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18日。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的“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工程进度款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5%;合同项下所含所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且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零号清单无争议子目的95%(含5%预付款);发包人内审结束支付至内审价的95%;工程接收后且经最终审核完成,缴纳审核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其余金额。”内容修改为:“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项下所含所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且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零号清单无争议子目的95%(含5%预付款);发包人内审结束支付至内审价的95%;工程接收后且经最终审核完成,缴纳审核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其余金额。”
6.本项目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图纸有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处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图纸”,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和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变更公告.pdf
澄清和修正文件
标段包编号:A330521068012014200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文件
1.问:评标时采用湖州市住建局网站已公布的最新一期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分?还是招标公告期湖州市第三期信用分?请明确。
答:评标时采用湖州市住建局网站已公布的最新一期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分。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建筑工项目,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请明确是否本次投标企业信用分采用房建专业,项目经理信用分采用市政专业?
答:若潜在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的,则本次投标企业信用分采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信用分采用市政专业。
3.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2)中“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HZTB)”请问商务标投标工具是否明确具体软件工具制作,如:广联达、新点、品茗等。
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
4.问:工程量清单中“企业管理费:投标人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等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确定。”请明确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否能低于一般计税的下限。
答:可以。
5.问: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低于相应基准费率的90%。”请明确相应基准率是按照一般计税的上限、中值还是下限的费率取值。
答:中值。
问:图号HDSY-S-UCD-19-CLD-06-08-01-006-A说明中描述轨顶±0.000绝对标高±5.400m 图纸HDSY-S-UCD-19-CLD-06-08-01-006-A说明中描述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930m 两者不一样,请明确。
答:轨顶±0.000绝对标高±5.400m。
7.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731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而2023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实际天数为732个日历日,请明确施工总工期,保证前后统一。
答:施工总工期:731个日历天;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本标段9m盖板及9~16m板车库开工节点不明确,制约点主要为9m盖板下框架柱施工进度,请明确车辆段9m盖板下框架柱工作面移交节点。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技术标投标格式中第七条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涉及装配式施工,标书中是否仍需编制相关内容
答:本项目无装配式施工。
10.问:是否可以提供总平面图?
答:盖下设计无总平面图,可参考盖上建筑总图。
11.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均未有推荐品牌,但在招标文件P113和清单编制说明P1均有提到品牌,投标人是否按照中高档品牌市场价自主报价。
答:本项目未设置品牌要求,在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2.问:招标文件P25页的商务标报表与湖州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hztb自动生成的报表不完全一致。是否以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为准,请明确。
答:以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为准。
13.问:请明确本工程取费设置的工程所在地选择“市区工程”还是“非市区工程”。
答:市区工程。
14.问:通用安装工程中第一条清单“塑料管”是否埋地敷设,如果埋地敷设,土方工程量是否含在建筑工程的土方项目中,请明确。
答:详见澄清和修正文件。
15.问:招标文件P128页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在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128页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合同条款号填写“5.1质量要求”。
16.问:招标文件P127中的招标编号是否按照A3305210680120142001001请明确。
答:是。
17.问:清单编制说明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不完全一致,是否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按照2109065.81元填报,请明确。
答:详见澄清和修正文件。
18.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是否可以写:招标人向联合体牵头方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由牵头方向联合体成员方支付相对应的分劈费用。 2、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工程进度款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5%。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工程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金额的90%。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
二、修正文件
1.招标文件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捌亿贰仟玖佰柒拾玖万伍仟零贰拾壹 元整(小写:¥ 829795021元)。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27日 9 时 30 分。
3.招标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本次招标建安费用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82980万元,建筑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78444万元,市政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4323万元,安装部分建安工程造价约213万元。”
4.招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10.5否决投标的情形”、“6.投标承诺书”中等涉及到的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时间修改为:2023年12月18日。
5.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的“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工程进度款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5%;合同项下所含所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且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零号清单无争议子目的95%(含5%预付款);发包人内审结束支付至内审价的95%;工程接收后且经最终审核完成,缴纳审核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其余金额。”内容修改为:“承包人上报的进度款申请,经监理人、发包人(含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当月审核金额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项下所含所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且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零号清单无争议子目的95%(含5%预付款);发包人内审结束支付至内审价的95%;工程接收后且经最终审核完成,缴纳审核金额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其余金额。”
6.本项目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图纸有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处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图纸”,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和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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