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五期)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2 04: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五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五期)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3〕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步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步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佳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82万元,本次招标概算工程费用1288.19万元。
建设规模:区域一项目范围约22359平方米,包括:(1)道路白改黑工程约1809平方米;(2)旧房建筑立面改造约为1600平方米,危房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为680平方米、内部修缮面建筑面积约为250平方米;(3)建筑周边配套景观改造2623.73平方米;(4)美丽庭院景观改造面积约为840平方米,含两座附属用房及现状建筑立面改造500平方米;(5)整体绿化优化提升面积14300平方米;(6)配套亮化工程。区域二项目范围面积约为810平方米,包括:(1)园路及硬质铺装751.66平方米;(2)绿化优化提升58.34平方米。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阳县腾蛟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平阳县腾蛟镇乡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五期)EPC总承包项目,从本工程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2.3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
2.4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第(1)项和第(2)项条件: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履约能力;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或承担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业绩:无;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之一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之一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10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三)其他: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2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步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腾蛟镇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0577-5811856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佳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华鸿万墅嘉辰锦园8幢108室
邮政编码:325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958774292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