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化集团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进场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20582-04-01-67244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启璞0717-3229126
招标代理机构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涂凤玲138724626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铜化集团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进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420582-04-01-672448)。受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建设单位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具体如下:该项目全长1.82km,路基挖方1200m³、路基填方3840m³、软基处理3300m³、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1.82km、混凝土边沟700米、20cm厚C15水泥混凝土基层13286㎡、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450㎡、25cm厚C35水泥混凝土面层12740㎡、箱涵1座、波形钢板扶栏300m等。
2.3、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履约期限: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本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约782.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16.29万元)。
2.7、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8、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的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3.7、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或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10、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11、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近6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失信信息。(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在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 D 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8时30分至2023年3月 2日1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 2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郑启璞
电 话:0717-322912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长渠路36-1号
联系人:涂凤玲
电 话 :13872462642
本项目铜化集团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进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420582-04-01-672448)。受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建设单位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具体如下:该项目全长1.82km,路基挖方1200m³、路基填方3840m³、软基处理3300m³、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1.82km、混凝土边沟700米、20cm厚C15水泥混凝土基层13286㎡、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450㎡、25cm厚C35水泥混凝土面层12740㎡、箱涵1座、波形钢板扶栏300m等。
2.3、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履约期限: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本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约782.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16.29万元)。
2.7、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8、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的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公路或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3.7、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或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9、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10、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11、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工程师)近6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失信信息。(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在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评定为 D 级;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8时30分至2023年3月 2日1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 2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郑启璞
电 话:0717-322912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长渠路36-1号
联系人:涂凤玲
电 话 :138724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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