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049
预算金额67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书成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扬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含一期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含一期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2023]3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含一期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高新区经三路东侧、文昌东路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除硬池、臭氧催化池、树脂除氟车间、配电间、臭氧发生间、加药间、储泥池、氧气站及消防水池,新增建筑面积约 1458.17 平方米,改造现有 A20-MBR 生化池、脱水机房等,改造建筑面积约 4783.4 平方米。将原预处理区“粗格栅+调节池+气浮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工艺调整为“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除硬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工艺,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A20-MBR”工艺调整为“A20-MBBR-MBR+臭氧催化氧化+树脂除氟”工艺。厂区污水处理总规模由现有的3000m³/d 增加至10000m³/d,同步配套建设消防、雨污水、管线、道路等公辅工程。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31886000049002001
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含一期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施工+采购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含一期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满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设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至使用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依据经批准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批复及方案设计文件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构(建) 筑物建筑、安装等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厂区配套工程设计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及安全、环保等各项审查及验收。实施阶段的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各项验收、关键工序及设备的方案技术论证及设备参数确定、各项功能性试验、单机运行、 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及操作手册编制、提供项目试运行服务等。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艺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自控及监控设备)采购;
施工: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生产设施、配套生产设施、用地红线范围内厂区所有配套工程、现状设施改造)、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控及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工程、管线安装工程(含工艺及配套管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六个月)内的人员培训服务、设备技术服务。
6780.0

2.5付款方式:(1)设计费:合同签订支付设计合同价的10%;施工图(含工艺包)设计完成并经图审合格后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80%,试运行合格后付清余款。
(2)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支付该部分合同价的1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该部分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该部分结算审计价的70%;余款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
(3)设备购置费:合同签订支付设备部分合同价的10%;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设备合同价的60%;试运行合格一年后付至审核价的90%,余款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②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b.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c.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7000吨/日(含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
(B)设计业绩要求: 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7000吨/日(含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7000吨/日(含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规定。
业绩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业绩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   /    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29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家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家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6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  15 
2.1.6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9 家(若末位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跟进增加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2.1.7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
……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如有)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1.2.1
商务标
 0 分
1.2.2
经济标
 65分
1.2.3
技术标
 35分
2.2.2.1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
3、评审顺序:  技术标(设计文件)→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经济标   。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开评标。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第二阶段评审经济标文件。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初步设计文件得分≥15 分)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9 家时,取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时同时进入);②当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初步设计文件得分≥15 分)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3 且小于 9 家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③当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初步设计文件得分≥15 分)的投标人数量小于 3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的经济标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 7 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 7 名全部进入)。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商务标: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0-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技术方案(0-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2.设计原则。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深度(0-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4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0-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0-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计分时,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投标人初步设计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初步设计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2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打分低于满分的70%评委应说明理由。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评分保留一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高新区人才科技广场
地址:
泰兴市姚王街道东阳社区曾庄2组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李书成
联系人:
李扬
电话:
15295240987
电话:
151906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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