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YXJT2023060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项目概况: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路线起点与341省道东段衔接(起点桩号 K12+713.556),路线向西延伸利用现状和桥南环路,跨越新长铁路后向西南方向偏移并跨越烧香港,与262省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而后路线在高塍镇规划区与滆湖生态养殖区之间的500KV高压走廊带内布线,终点位于240省道交叉处(终点桩号K25+300)。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路线全长12.586公里,其中老路改造路段为2.11公里(跨新长铁路桥0.8132公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新建路段为10.476公里。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内容的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优良。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1日至今完成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亿元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②副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③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④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6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9月 4 日至2023年 9 月 2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9月 2 8 日 8时 40分。
5.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施工阶段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费用的40%;完成交工验收并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剩余工程款分两年平均支付完毕。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9.3、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9.4、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形式,请投标人在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于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会员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示区解答有关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9.5、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邮编:214000
联系人:徐工、韩工
电话:0510-83707889
2023 年9月4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YXJT2023060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项目概况:341省道(X203-S240)新建工程路线起点与341省道东段衔接(起点桩号 K12+713.556),路线向西延伸利用现状和桥南环路,跨越新长铁路后向西南方向偏移并跨越烧香港,与262省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而后路线在高塍镇规划区与滆湖生态养殖区之间的500KV高压走廊带内布线,终点位于240省道交叉处(终点桩号K25+300)。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路线全长12.586公里,其中老路改造路段为2.11公里(跨新长铁路桥0.8132公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新建路段为10.476公里。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内容的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等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优良。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index.js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1日至今完成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亿元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②副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③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④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6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9月 4 日至2023年 9 月 2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9月 2 8 日 8时 40分。
5.2 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施工阶段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费用的40%;完成交工验收并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剩余工程款分两年平均支付完毕。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9.3、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9.4、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形式,请投标人在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于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会员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示区解答有关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9.5、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邮编:214000
联系人:徐工、韩工
电话:0510-83707889
2023 年9月4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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