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天翼视联2024年智能视频融合平台软件检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17969),采购人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智能视频融合平台是中国电信面向政府、行业场景需求的联网智能视频全程服务平台型产品,提供接入汇聚、视图存储、视频解析、视图大数据、运营管理、运维支撑、安全保障及共享交换等视联网平台核心能力,由于平台建设需要,需开展产品检测。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对智能视频融合平台相关组件开展28181-2016 、1400.3 、1400.4 、35114 C级、智能视频融合平台的软件测试、1788.3等检测,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估金额:69万元人民币(含税)。
1.2.3服务地点:上海市。
1.2.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1.2.6是否划分标包和成交人数量: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如采购设备属于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范围,应在“采购内容”中明确对应的具体装备名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可在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https://mte.cecbid.org.cn/)查询。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50943.4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机构授权,即:由总公司授权其下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由其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2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至少一个软件检测项目或类似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结算条款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金额以提供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为准,时间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 供应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或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或者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证书(CNAS)。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4 产品资格要求: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5-13号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
邮 编:/ |
邮 编:210003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刘市楼、汤井宽 |
电 话:/ |
电 话:1908424026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shilou.jszbtx@chinaccs.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