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3-02-021
预算金额138.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宇洋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代理联系人邵永帅0459-67435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有机硫加氢催化剂采购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炼油厂2023年二加氢车间用有机硫加氢催化剂,用于将原料中的有机硫、有机氯通过加氢反应转化为无机硫、无机氯。生成的无机硫、无机氯被后续流程的氧化锌脱硫剂及脱氯催化剂吸收,防止硫、氯带入转化催化剂,造成转化催化剂中毒。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138.88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138.88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付出库物资金额的9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需提供炼油厂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根据生产情况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中的物资数量即使低于出库单数量,也认定出库单数量物资全部合格),使用或试用合格后的出库物资不再提供物资合格说明,非首次使用或试用合格的物资按正常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首次使用物资出具出库单后12个月,到期后自动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5449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项目单位: 物资中心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网内生产商参与谈判。 4.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在国内至少1份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的制氢装置中成功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用户评价文件、提供业绩统计表。用户评价文件至少包含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用户评价文件加盖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的业绩是否“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及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可以在业绩统计表中注明。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4、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5、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无须报名,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项目单位联系人: 宇洋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5967435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邵永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96703302
其他:

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有机硫加氢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等附件.zip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有机硫加氢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等附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