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xfzb[gk]2019028
预算金额283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图书馆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胡文辉18567908756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图书馆

乙方福建超星云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XFZB[GK]2019028福州市图书馆互动体验空间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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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202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1 国内 2830000 2830000 超星定制 超星定制
合计: 283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叁万元整(¥283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一路2号福州市图书馆。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 基础设施系统建设 (1). 接入交换机(线下):2套 配置:部署在图书馆数据中心;整机交换容量336Gbps,转发性能96Mpps,端口要求千兆电口24个,千兆光口4个,其中光电复用口2个,最多8个端口聚合。 (2). 应用服务器(线下)2套 配置:部署在图书馆数据中心;机架式服务器,配置:2颗2.6G8核CPU,32G内存;2块600GB 10k SAS硬盘。 (3). 应用服务器(线上):2套 配置:部署在福州市智网云计算平台,申请虚拟主机:2颗8核CPU,16G内存;64bit;2块300GB云硬盘。 (4). 磁盘阵列(线下):1套 配置:部署在图书馆数据中心;将IP SAN非结构化数据存储阵列容量增加6TB,由48TB扩展为54TB;含License。 2. 数字服务体验区建设 (1). 数据墙2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46寸液晶屏32块,每套16块组成,每套拼接方式4*4,拼缝3.5mm;拼接柜2套;视频处理器2套;管理终端2台(英特尔I7);高清线缆1批;软件1套。 (2). 互动照片墙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46寸液晶屏16块,拼接方式4*4,拼缝3.5mm;拼接柜1套;视频处理器1套;43寸触控一体机1套;管理终端1台(英特尔I7);高清线缆1批;软件1套。 (3). 瀑布流电子书借阅屏4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46寸液晶屏12块,每套3块组成,每套拼接方式1*3,拼缝3.5mm;拼接柜4套;红外触摸框4套;防眩玻璃4套;视频处理器4套;管理终端4套(英特尔I7);高清线缆4套;软件4套。 (4). 虚拟管理员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共含:互动感应设备1套;解说视频1套;管理终端1套(英特尔I5);投影仪1套;玻璃和全系膜1套;软件1套。 (5). 闽都文化名人墙4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32寸触摸屏4块,55寸触摸屏2套,22寸触摸屏2套;管理终端1套(英特尔I7);名人墙装饰1套;软件1套。 (6). 闽都文化历史长廊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46寸液晶屏7块,拼接方式1*7,拼缝3.5mm;拼接柜1套;红外触摸框1套;防眩玻璃1套;视频处理器1套;管理终端1套(英特尔I7);高清线缆1批;历史长廊装饰1套;软件1套。 (7). 闽都文化记忆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投影机1台;体感捕捉器1套;灯及绿布1套;相机及配件1套;管理终端1套(英特尔I5);记忆墙装饰1套;软件1套。 (8). 电子棋 4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32寸触控互动桌4套;触控互动主机4套;软件1套。 (9). 虚拟翻书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投影机1套;红外捕捉器1套;音箱1套;翻书台1套;电脑主机1套(英特尔I5);软件1套。 (10). 朗读亭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朗读亭设备主体1个;软件1套。 (11). 书法体验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43寸触控互动桌1套;触控互动主机1台(英特尔I7);软件1套。 (12). 电子书工坊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55寸互动屏1块;触控互动主机1套(英特尔I5);八角阅读桌1套;软件1套。 (13). 4DAR互动科普和涂书创作体验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AR探索体验课台1套;55寸互动屏1台;AR智能终端5台;软件1套。 (14). 数字留声机10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32寸触控屏10套;数字留声机主机10台;桌椅10套;软件1套。 (15). 云CD机1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云CD互动触摸屏1台;云CD服务主机1台;软件1套。 (16). 体感壁画4套 品牌超星、定制。共含:体感壁画显示互动设备4套;软件1套。 备注: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及安全系统投资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项目初步验收并试运行。乙方在合同要求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由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出现任何的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甲方出具初验通过证明,且试运行三个月无重大问题,最终验收才能进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运行报告。 验收期次2: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托的专家以及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系统进行联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以市大数据委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建设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招标文件、中标方案、中标合同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对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在全部达到要求后,中标人提供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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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即向中标人支付总额30%。
2 40 项目初步验收后,待财政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
3 25 项目终验后,待财政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25%。
4 5 剩余的5%作维保期保证金,于系统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的免费质保期为项目通过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最终验收后三年。至保修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后本合同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合同价额10%作为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合同价额30%作为违约金,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0.6如乙方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本项目,每延期一天,则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0.7乙方未经过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10.8乙方所有施工材料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按施工安全规范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市等关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的规定。 14.2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施工安全防护的规定以及监理人要求的和甲方的施工组织方案提出的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图书馆 乙方:福建超星云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台江区望龙一路2号 住所:福建省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8号研发楼
单位负责人:林艳 单位负责人:孙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胡文辉
联系方法:88601161
联系方法:185679087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260018010066940

签订地点:福州市图书馆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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