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湘潭市胜利渠流域市政、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2379719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潭市胜利渠流域市政、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湘潭市河东城区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为加快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9976.11万元在湘潭市胜利渠流域建设市政、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胜利渠分区市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为电工北路(友谊广场—电工北门)、胜利路(峨嵋路-运河路)、运河路(胜利路—中洲路)、中洲路(半边街—铁牛路)、铁牛路(中洲路—湘潭农商银行)、三株路(雷公塘—铁牛路)、半边街(中洲路—胜利渠)、峨嵋路(胜利路—中洲路)8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胜利渠分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为九州小区、东园村、和平东村、铁园社区、下塘小区、南国村、温馨家园、下摄司公寓、峨嵋公寓、岳塘区一完小综合楼住宅小区、五星安置区、栗塘小区、湘钢寸木塘、电工小区、和平西村、欣欣花园16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胜利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要求。建设单位已办理发改、资规、住建等部门手续。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造成影响。(1)严格按照《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湘潭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2)合理设置料场的位置,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淤泥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控物料装卸过程中的扬尘。(3)项目场地清理、路面切割、管沟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4)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5)淤泥应采用封闭式淤泥运输车辆及时清运,清淤臭气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6)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或沥青搅拌站,项目所用混凝土或沥青均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设置足够容量的沉淀池,清淤废水、淤泥暂存点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废水经处理,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严禁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场、淤泥暂存点等应远离水体,严禁临水体设置。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严禁直接排至周边水体。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应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布设,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选择固废车辆运输时间,避免车辆运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营运期加强一体化提升泵站噪声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项目中的取土、挖方、填方应统筹安排,做好土石方平衡。合理设置淤泥暂存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临时收集点的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淤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车辆路线,淤泥和建筑垃圾须依法依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管道及暗涵清理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杂草及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堆放于垃圾收集点,及时清理,定时送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应作统盘考虑和合理调配;施工完毕后将项目开挖面、施工便道等区域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项目涉水施工应在枯水期开展,尽可能缩短工期。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合理可行的水生生物修复措施,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制定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项目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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