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3]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主要在经开区约50个居民小区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改造管道长约50km,根据需要建设泵站;对南京路、合肥路、青岛路、深圳东路、大连路等道路雨水管道实施改造,改造管道长约20km;建设防汛排涝监控及其他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排涝建设工程(主城区)施工及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三年养护(徐杨、钵池、南马厂片区)。
2.3 其他说明:本项目施工部分采用预选招标,招标时招标人不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算单价按投标总价/控制价同比例费率下浮计取,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本项目养护部分费用按投标价分三年平均计取每年养护费,养护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6月1日(详见施工合同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 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工程业绩,本项目排水管道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雨污水管道改造维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3月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 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3月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2月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且投标人近两年(以发文时间为准)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和处罚的,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落款时间为准。)
3.11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2月 7 日至2024 年 3 月 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 年3月7 日上午 9时30 分。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8 号 地 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邮 编:223200 邮 编: 223200
联 系 人:王主任、孙主任 联 系 人: 纪工
电 话:0517-83709980 电 话:0517-85983788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