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投放鱼苗采购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hn-dx-2024-133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春霞0556-46112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安明0556-40589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DX-2024-133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投放鱼苗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鑫龙渔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怀宁县凉亭乡双湖村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约定价格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405899917355612888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2

联系人:        吴春霞               

联系方式:      0556-461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

联系人:        徐安明                  

联系方式:     17355612888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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