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运营四分公司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础信息
项目编号
Y4240123
项目名称
2024年运营四分公司消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类别
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许工
所属单位
运营四分公司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9-20 17:30
报价截止日期
暂无内容~
联系电话
010-57356051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香江北路地铁运营四分公司车辆段
采购需求说明
为完善消防系统使用功能,满足消防安全标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对15号线俸伯停车场、香江北路车辆段,昌平线朱辛庄停车场、十三陵车辆段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15号线俸伯停车场、香江北路车辆段,昌平线朱辛庄停车场、十三陵车辆段共计55对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对其中19套进行更换,36套进行维修,并进行调试。更换、维修完成的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需对其进行现场测试验证,确保FAS系统功能完好可以有效收到报警信息。
报名资质要求(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1.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8月1日(含)至报名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轨道交通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维保业绩,或消防设施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日期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服务团队中至少具有一名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拟派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采购人自查)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当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1)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变更记录
暂无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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