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7.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0000120230928025070101
预算金额115.61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029242930
中标公司重庆五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3万元
中标联系人白文利
公告正文
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 10 月 24 日至2023年 10 月 27 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 10 月 24 日至2023年 10 月 27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156174.05 | |||||
项目编码 | 5000012023092802507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项目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87711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29242930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五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73022.94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高耀 | 二级建造师 | 渝2502013201304958 | |
第二名 |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63908.36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孙敬武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2009201109957 | |
第三名 | 四川省登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72209.06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白文利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13201502015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五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省登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五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鹏程国际20-25、28-34#楼 项目经理业绩:鹏程国际20-25、28-34#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沙市区住建局第一标段胜利街办王板桥社区王板桥片区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沙市区住建局第一标段胜利街办王板桥社区王板桥片区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省登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业绩:专业化转向传动装置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专业化转向传动装置生产基地项目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四川龙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采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1投标人必须在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光盘为载体的形式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否决其投标;重庆磊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1投标人必须在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光盘为载体的形式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项目部(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5029242930)提出异议。 |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管理部门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3-68752144 | |||||||
招标人(盖章):大学校直博士后公寓住房维修工程项目部 2023年 10 月 24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 24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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