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草湖2024年新城区给排水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1500400224047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智俊157701110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草湖2024年新城区给排水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2024年新城区给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15004002240476)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4〕8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四十一团草湖镇
  3.工程规模:(一)给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给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12186m, 管 径DN150-DN400。
(二)排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排水管 线,新建管线全长10406m, 管径D300-DN400。
(三)再生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再生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10605m, 管 径DN150-DN300。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5004002240476001001
草湖2024年新城区给排水工程一标段(工程施工)
(一)给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给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12186m,管径DN150-DN400。
(二)排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排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10406m,管径D300-DN400。
(三)再生水工程
本次设计研究片区为新城区,包含纬一路、横13街、纵16 街、纵17街、纵18街、纵23街、纵25街共7条道路的再生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10605m,管径DN150-DN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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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总公司与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驻施工场地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不少于1000万元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显示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的情形;(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波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人、招标投标活动的;(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7)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9)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0)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农民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或因同一项目工人工资问题被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督办仍未解决的;(11)没有因失信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次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15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锦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十一团草湖镇

地 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7号翠景园小区3号楼2层2-2
联 系 人:

谭杰

联 系 人:

贾智俊、廖俊
电 话:

13201197117

电 话:

1577011102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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