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拟对一宗位于园横四路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凤路以东(原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面积109.48亩工业用地上地面附着物的资产评估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拟对一宗位于园横四路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凤路以东(原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面积109.48亩工业用地上地面附着物的资产评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编号:
361000MB17516312407030648
服务类型:
资产评估
服务时限:
3个工作日并完成备案(从中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选取中介日期:
2024-07-15 11:00:00
采购模式:
项目规模:
平方米(72986.67平方米)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金额说明:
评估费用按《关于调整评估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抚高新委字﹝2016﹞29号)的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进行支付。如未利用评估报告成果(政府取消地块收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收储取消),则不支付评估服务费。本项目不支付评估费外任何费用(差旅费等。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中选企业名称:
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号之一3楼309、310房
中选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咨询电话: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录后查看)
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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