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副食品类定点单位采购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5.0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副食品类定点单位采购配送项目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一、评审及中标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评审小组于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30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5楼
电 话:0571-85300606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系电话:0572-2125820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一、评审及中标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评审小组于1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元) | 排序 |
湖州赢丰贸易有限公司 | 85.03(万元)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30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5楼
电 话:0571-85300606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系电话:0572-2125820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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