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1.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th-pl2024026
预算金额51.6万元
招标公司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招标联系人-0933-253253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0933-88809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静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静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平 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plsggzyjy.cn/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H-PL2024026
项目名称:静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 设项目。
预算金额:51.6 万元;
最高限价:51.6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 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 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 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 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任意一季度完税证明和 2024 年 1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
2
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 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 8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 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 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 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 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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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 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 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每天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 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 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 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
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 系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9 月
4
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 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 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 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 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 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 CA 数字证书互认标 准的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 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 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 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 CA 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 pin 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 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4.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 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 IE11 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 甘 肃 中 工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 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 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 4006-1234-34 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 投标文件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 5
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到。
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系统提示 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 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插入 USB 口,点 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 CA 数字证书 pin 码(密 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 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 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 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 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 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 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
6. 投 标 人 在 甘 肃 中 工 国 际 招 投 标 有 限 公 司 官 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 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7. 代 理 机 构 及 投 标 人 登 录 甘 肃 中 工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 ll/login)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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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 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成纪大道北路
联系方式:0933-253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 2 号写字楼 10 层 联系方式:0933-888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933-25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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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移动执法包(便携打印机、移动路由、便携式笔 记本电脑 | 套 | 3 |
2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粉尘快速测定仪) | 部 | 3 |
3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部 | 1 |
4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套 | 2 |
5 | 红外暗管探测仪 | 部 | 1 |
6 | 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 | 套 | 6 |
7 | 个人防护包(含强光手电、安全帽、有毒有害物 | 套 | 10 |
质防护服、辐射防护设备、护目镜、防护鞋等) | |||
8 | 无人机充电箱 | 个 | 2 |
9 | 防爆照相机 | 部 | 1 |
10 | 红外摄像机 | 部 | 1 |
11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部 | 2 |
12 | 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等) | 部 | 1 |
13 | 录音笔 | 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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