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通道内外护栏、台阶、遮阳棚、沟盖板的维修或更换,墙面和天花板粉刷、防水止漏、瓷砖修补和更换,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淤泥清理和管道疏通,开关控制器、抽水水泵的维修和更换以及涉及地下通道所有维护和数字化管理采集的范围(电源外线照明灯具除外),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天心区行政范围内的36座地下通道(含35个人行通道和1个车行通道,具体数据见附件)
地下通道维修工程时间要求表
维修项目
施工人员到位时间
项目维修完成期限
沟盖板的维修或更换
半天
一天
通道内外护栏、台阶维修或更换
半天
三天
遮阳棚维修或更换
半天
维修3天以内,钢化玻璃更换45天以内
墙面和天花板粉刷、防水止漏、瓷砖修补
半天
三天
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淤泥清理和管道疏通
三小时
一天
开关控制器、抽水水泵的维修或更换
三小时
一天
其他大型维修
一天
根据工程量大小协商确定时间
数字化平台信息及媒体曝光问题等应急维修按平台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施工要求
1.1  中标人安排专人每天对地下通道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巡查记录作为结算资料附件,巡查记录每缺失一日扣除100元;若当月出现数字化案卷采集,20条以上,每满5条罚款100元(不足5条按5条算);若当月数字化案卷整改超时,罚款2000元/次;因维修不当导致新闻媒体出现负面舆情罚款2000元/次;以上扣款在当季付款时扣除。
1.2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避免出现因维修过程出现的数字化采集。
1.3  中标人须安排施工车辆及常驻本项目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对容易出现通道下水堵塞及其他安全隐患的通道不定期检修,对突发性极端天气应提前组织人员做好应急工作。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现场施工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98-2010)、《无机纤维喷涂工程技术规程》(DB11/T941-2012)等其他相关规范文件。
2.2  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派驻专职安全员在施工期间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
2.3 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合法合规(其中水泵、自控器、电线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合格证原件每季度报送招标人(附在相应的维修记录表后)。
3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3.1 中标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 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
3.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保修单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采购人每季度对地下通道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抽检,若中标人未按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导致质量不合格,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成,一个年度内出现3次严重质量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该合同。
七、其他要求:
其它
1  本项目采用整体包干的形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2  本项目含36个地下通道的维护维修(含35个人行通道和1个车行通道),若合同期内因其他因素导致地下通道维护维修个数增减超过土5%(2个通道)时,合同价不予调整;若维护维修个数增减超过土5%(2个通道)时,从增减的第3个通道开始,调整增减的维护费,费用根据总合同价内地下通道维修费的平均值计取。
3因重点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造成的维修量根据实际另行计算,因不可预见性因素(含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市政管道障碍、交通事故逃逸无责任人等)导致的地下通道维修由中标人进行维护,相关工程费用根据实际另行计算。
4 中标人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5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当月5日(如遇假期顺延)前办理上月的款项支付手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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