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津街道关于拍摄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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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积极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出新彩、推进老城市新活力开新局,龙津街道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拍摄党建微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具体内容:拍摄新业态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项目资金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内(含税金);
  (三)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5月10日前按街道意见完成视频制作及修改,如进入决赛需于5月17日前完成再提升。
  二、公告时间
  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3个工作日)。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一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81925217。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报价方案;  (四)相关题材成片(1个);
  (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六)承诺书。  
  五、项目承接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有丰富的拍摄经验的。
  六、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街道组成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过往业绩、创新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八、有关要求
  1.拍摄要求。微视频要有创新、有温度、有亮点,主要通过实景纪实、访谈、旁白等方式组合而成。
  2.承接人负责拍摄制作全面工作,负责前期拍摄、情景剧指导、后期编辑、特效、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拍摄的内容题材和宣传文稿由龙津街道提供。
      附件:承诺书.docx
  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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