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和县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方案征集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平和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颖0596-26599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和县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和县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和县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6-26599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和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女士:0596-5286330-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颖:0596-2659963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平和县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2、征集内容
2.1征集的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应征单位应按照预算金额的标准提供最优的参数方案。
2.2(1)设备清单
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备注
1
耳鼻喉检查治疗台
1
5
5
满足科室使用需要
2
强脉冲光治疗仪
1
44
44
满足科室使用需要
总计
49
 

 
(2)如需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如HIS、LIS、PACS等)对接,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并免费开放接口,满足和原有系统无缝对接。
(3)售后要求: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3、应征单位需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采购方式:平和县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三)应征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在征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4、参加征集活动前一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征集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应征方案编制要求:
1、方案编制要求:
①封面(附件1);
②目录;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历史中标记录: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⑤报价单;
⑥服务方案。
注: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资料,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
2、响应文件的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统一用A4纸打印胶装,密封包装提交,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①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须为完整的报价/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含公章、签字)。
②请另行提供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一套,内容须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②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③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④属抄袭作品的。
应征方案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或或电子邮件。3、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征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地址: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应征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送达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层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方案评审出中标方案。
备注:
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本次方案征集无补偿费及其他奖励。 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及修改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 应征单位需保证征集单位在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征集单位无关,中选参选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征集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选参选人应赔偿该损失;最终中标方案是否进行实质采购由征集单位决定,与中选参选人无关。 方案中标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后期投标/报价无效。 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征集文件在递交后不予退回。 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
②征集方案文件逾期送达的。
8.1注意事项:
①征集单位对后续工作及结果不做解释。
②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③所有报名应征单位均默认同意以上条款。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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