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4年 10(至)1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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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项目-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项目。2.采购需求概况:肥城市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巩固提升、资源化利用治理成效评估。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现场排查、跟踪测评和编制评估报告等工作,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资源利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持续优化和长序开展。同时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推动资源化利用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标准:质量、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及行业标准。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9.交付或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90 | 2024年11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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