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一次设备、主网一次材料、监测系统(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中性点直流监测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交流变压器油、场地箱体)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G09000220017207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一次设备、主网一次材料、监测系统(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中性点直流监测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交流变压器油、场地箱体)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按公司2024年省级物资采购工作计划开展招标工作,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本项目为省级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标的1: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预计采购数量366台,预计采购金额93.50万元。(本项目标的2、3、4、5已完成招标,本次只招标的1。)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框招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5年3月31日。)
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 。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物资类项目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才终止框架协议。
(4)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取消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框架合同终止的供应商(下称终止合同供应商),且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其所中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且后续不再分配的,在本标的其他供应商(正常履约供应商)均已达到所中标包份额150%(即足额,此处的足额仅在重新分配时适用,实际供应份额按相关框架合同约定确定)的基础上,招标人可将终止合同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100%-终止合同供应商供应商已供应比例-其他供应商足额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额小于等于0则不再重新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按照参与分配供应商的中标比例,计算参与分配供应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标人向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应积极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响应。
如有供应商逾期不响应或明确不响应的,则不向该供应商进行重新分配。招标人重新计算可分配比例,将剩余份额在响应的供应商中重新分配。
如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均不响应的,本标的剩余份额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
重新分配部分的物资单价、订单等要求,按参与分配供应商与招标人签署的框架合同之约定执行。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的1: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 | 93.50 | 1 | 标包1 | 93.50 | / | 否 | /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3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
4 |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投标。若选择唯一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及承诺书。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7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包括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中采取市场禁入和不接受投标处理措施、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未解除的(适用于全品类)。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近三年具有至少设计\制造\销售过同类产品的业绩。业绩数量和时间以合同为准。每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盖章签字页和发票(每份合同上传金额最大的1-3张发票)等。未按要求提供或发票与合同对应关系明显不合理的,视为无效业绩。(注:本项目所有业绩的时间要求均以月为单位,近三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 标的1: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 |
2 | 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包括通过CNAS认证的实验室或国际知名实验室如荷兰凯玛KEMA等)出具的登记物资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验试验结果应为合格或符合相关要求,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测试项目应在失效前重新检测,试验报告应包括的型式试验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 标的1:主网用低压及10kV电流互感器 |
备注: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材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材料的商务资格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到期自动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71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zgyljd@sz.csg.cn
10.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联 系 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3.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