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zt-2023-1137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金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滢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战备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T-2023-11376
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战备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
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箱)
最高限价单价
(元/箱)
最高限价总价
(元)
磋商保证金
(元)
 
1-1
自热米饭
8袋/箱
160
144
23040
9008
1-2
单兵即食食品
24份/箱
160
400
64000
1-3
自热火锅
18份/箱
160
650
104000
1-4
红烧牛肉罐头
24罐/箱
130
450
58500
1-5
鸡翅罐头
12罐/箱
130
250
32500
1-6
午餐肉罐头
24罐/箱
130
400
52000
1-7
红烧扣肉罐头
24罐/箱
130
520
67600
1-8
香菇肉酱罐头
24罐/箱
130
150
19500
1-9
脆口豇豆罐头
12罐/箱
130
200
26000
1-10
竹笋罐头
12罐/箱
130
152
19760
1-11
黄桃罐头
8罐/箱
130
135
17550
1-12
糖水橘子罐头
8罐/箱
130
145
1885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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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进行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无效。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食品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还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及投标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响应处理。
5、上述产品(食品)具体指标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及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分公司
方式: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1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用于参与本次项目报名,具体如下: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发售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
(3)报名费汇款凭据底单
1.2报名费需对公转入如下账户中:
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银行账号:1402024119601155127
1.3报名费用缴纳完成后,须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报名费汇款凭据底单》及《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版+盖章扫描件》同时发送至公告载明的报名邮箱号,在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磋商文件,即为项目报名成功。若未同时满足,视为未报名成功。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报名联系人:【郑金梅】,电话【18059039588】,报名邮箱号:【zhengjinmei@chinaccs.cn】
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若有)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须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
资格承诺函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
许可证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经销企业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并提供货物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磋商保证金

按要求缴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的要求。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流标公告、成交公告等)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402024119601155127

特别提示:
①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FJZT-2023-11376,合同包1)的磋商保证金”。
6.特别提示:
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林滢,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8059778899,guozhixiang@chinaccs.cn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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