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水泵、空气源热泵、母线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91231.6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djw2024-126
预算金额9123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为兴155193055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 水泵、空气源热泵、母线槽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4 -126 1. 采购条件 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 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水泵、空气源热泵、母线槽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招 标人依据(电建物计划2024-213)《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B-13-04、B-14-06地块水泵、不锈钢水箱、空气源热泵等 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4-214)《关于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B-13-04、B-14-06地块母线槽申请计划的批复》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江西省新建经济开发区望城新区,项目占地北至宁远大街,西至梦庐大道,东至乾照光电项目,南至工业九路。一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317804平米,占地412亩,建设轨道交通相关产业生产生活房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及相关道路、绿 化、围墙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 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合同额912316183.60元。项目合同计划工期自2021 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目前B-13-05地块已完工。B-13-04、B-13-06两个地块已于2023年3月份开工,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竣工。 2.2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水泵、空气源热泵、母线槽共三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 告附表一)。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水泵(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 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响应物资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消防泵及控制柜具 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变频给水设备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配套的无负压罐、气压罐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类)。响应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并提供厂家的授权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2年以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2、2023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 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响应物资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标准;消防泵、稳压泵、无负压给水设备、无 负压罐、气压罐、不锈钢泵、变频给水泵、液位传感器、潜污泵及控制柜等需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 的响应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提供水泵的流量扬程曲线图,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1.6供货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响应人(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商)响应物资单项目 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以上不少于三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1.7 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 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2空气源热泵系统(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 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响应物资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热泵机组具有节能 认证证书,水箱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类)。响应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 证书。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响应单位具有空气 源热泵系统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的能力。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2年以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2、2023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 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响应物资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 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响应物资主要原材料(热泵机组、承压水箱、循环泵、管材、阀门、保温等材料)型式或委托检验报告以及厂 家资质;提供热水机组型号在中国能效标识网的备案资料,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响应人(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商)响应物资单项目 中标额或结算额50万以上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2.7 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 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3母线槽(三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物资生产、供应服务经 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2许可和认证:响应物资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响应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并提供厂家的授权书。 3.3.3生产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响应单位具有母线槽二次深 化设计及施工的能力。 3.3.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2年以来)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经 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2、2023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 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响应物资符合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现行标准,提供通过 CMA、CNAS 认可的质 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响应产品(母线、插接箱、铜排、绝缘材料)型式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 料可追溯性。 3.3.6供货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响应人(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商)响应物资单项目 中标额或结算额100万以上不少于三个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其一均可)。 3.3.7 履约信用: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 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人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潜在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 年 10 月1 8日 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采购;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潜在响应人应于2024年10月18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 格式《响应谈判 申请表》(公告附件 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采购单位邮箱(784725626@qq.com),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 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 帐号:3605 0152 0172 0000 2022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单位,并将汇款 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赋予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疑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各响应人务必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响应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 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有意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响应人请务必于2024年10月23 日8时30分至 9 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 121 号),如变更响应文件开启会 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公告。 7.采购人及 采购人及组织单位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宁远大街与梦庐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周为兴 电 话:15519305522 电子邮箱:784725626@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70748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杨磊 电 话:010-88246684 8.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响应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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