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托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1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024210200030118[2024]03318
预算金额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291519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方昕苇028-8463855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093

二、项目名称:诉讼档案托管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13号 1,140,000.00元
未装箱档案保管利用服务(单价):64元
已装箱档案保管利用服务 (单价):34元
普通实体配送借阅【30箱(含)以内:正常隔天送达服务。如档案不能当天回馆,第二次收件视为两次配送服务。】(单价):180元
普通实体配送借阅【超过30箱(不含)】(单价):460元
紧急实体配送借阅(成都市区)【30箱(含)以内:当天约定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档案不能当天回馆,第二次收件视为两次配送服务。】(单价):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诉讼档案托管服务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托管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于封装档案的保管箱,且须符合尺寸要求和满足封装标识的唯一性,一旦拆封则该封条无法再次启用。供应商应确保对所接触的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打开已封箱的档案保管箱。 2、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对托管档案的档案库房实行每周7*24小时不间断巡视等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65个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现行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等(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交前述资料进行核查),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洁(采购人代表)韩华李宏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8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1,140,000.00元。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30118[2024]03318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8291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84638556、84882960转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方昕苇

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转634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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