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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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邵阳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水利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邵阳市水利局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资江二桥东
法定代表人:车茂
 
受托方: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2MA7DYN5798 
法定代表人:李林宏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魏源紫云台6#楼一单元一层 0739-5352829  
    
为加强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创造一个整洁卫生、优雅舒适、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甲方决定将局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水电维修、绿化管理以及其他一些事务性工作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共同磋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委托管理范围:水利局办公大楼(不含裙楼和职工食堂,但包括西裙楼二楼)的公共部分、卫生间、大小会议室、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职工活动中心、机关院内的所有硬化地和花圃绿化区,以及其他委托的范围。
    (二)委托管理内容:
水利新苑办公区:
    ①办公区域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中央空调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水电管理和维修工作。
    ②人员、物品、车辆出入机关院内的询问登记和管理工作(包括维护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进入停车位,杜绝院外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
③委托范围内的公共部分、卫生间、大小会议室、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职工活动中心及甲方临时指派的房屋的室内卫生。
④委托范围内公共设施管理及维护工作(含机关院内公共休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公共照明设施、办公空调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健身器材、消防设施、电梯设施)。
⑤机关院内园林花草的养护及清扫保洁工作。
⑥邮件及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邮寄费由甲方承担)。
    ⑦负责打印甲方的文件、资料、打印复印工作。
⑧一些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主要指:安全保卫、卫生清扫)。
⑨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及其他有关工作。
⑩其他甲方采购需求当中确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二、委托费用
(一)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甲方付给乙方物业服务费:总计为(含税价)398880元/年,折合33240元/月。
乙方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水电维修的各种材料费用、公用水电费、房屋维修费以及相关人工费用。  
(二)付款方式: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方式,按月支付。付款前,甲乙双方就当月服务费、水电费、材料费等费用完成核对,核对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收据发票后15日内扣除乙方的水电费、餐费等费用后据实结算,甲方转账到乙方指定账号(户名: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邵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 608078043577)。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2、甲方应当向乙方免费提供门卫值班室、工具存放室、物业办公室,中、晚餐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在局机关食堂吃员工餐(收取每人每餐3元)。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工作所需用水、用电(院内停水停电除外)。
    4、甲方应当重视乙方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消防、卫生工作的建议,并及时改进硬件设施。
    5、甲方有义务要求本局工作人员、家属及其他住户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相关规章制度。
    6、在工程质保期内,办公楼需维修或返修,甲方应当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到位。
    7、甲方应当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给乙方便于维修和管理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对物业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进行管理;有权劝阻、制止损害物业、妨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和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二)义务
1、乙方实行项目经理人制度,指派一名固定的项目经理人,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具体负责甲方委托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务。乙方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5人。
2、乙方应当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制定和完善乙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做好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门卫值班记录、日常巡查记录等工作。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物业服务规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做好物业养护、维修、更新及费用开支的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甲方、物业使用人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4、乙方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乙方设立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来访人员的登记通报,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盘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必要时,主动与甲方协调处理;杜绝外来闲杂人员及无关车辆进入办公区域内和机关院内,对离开机关大院的大于40cm×30cm× 20cm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属甲方办公物品必须凭甲方办公室签发的《放行条》才能放行;确保甲方办公大楼的财物安全。
5、乙方应当对共有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进行清扫保洁,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清运,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乙方对甲方委托范围内的区域每天清扫一至二次,全天保洁,确保甲方委托范围内地面(含院内公共绿化区)无纸屑、杂物,不得将树叶杂物等弃置在绿化带内;乙方对甲方院内及大门前所有树木花草养护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浇水、施肥、剪枝和杀虫,保证树木花草不因缺水、缺肥或病虫害而枯萎,并做好养护记录。
6、乙方应当落实消防、安防人员和措施,确保消防、安防监控设施正常使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防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7、乙方对委托范围内的公共部分、大小会议室、卫生间、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图书阅览室、职工活动中心等每天清扫一次,确保室内地面无纸屑杂物,办公桌椅、运动器材等无灰尘,内墙面、窗户内侧、楼梯及通道的栏杆、扶手无污垢、无蜘蛛网;厕所便盂、走廊内的痰盂无污垢;垃圾桶每天必须清掏一次,达到窗明几净。
8、对甲方的配电房保证有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电维修有专人负责;办公区域内出现水电故障时,做到随叫随到。注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停水停电通知应及时张贴公告并告知甲方;注重水管故障修复,一般水管的故障出现修复不得超过半小时,修复率达100%。
9、对甲方订阅的报刊和邮件负责签收和分发,并做到准确及时。
10、按时按质打印复印好甲方交办的文件、资料,加急打印的文件资料打字员必须满足甲方的需要,以及临时性加班工作。
    11、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有关宣传、会务和迎接检查等重大活动中的突击性工作,并负责甲方重大节日庆典的升旗、灯化、美化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12、随时接受甲方对所委托业务的检查监督,对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认真采纳,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3、乙方应当对院内公共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14、乙方物业工作人员在必要时要无条件服从甲方办公室的统一调配。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2、乙方在承担甲方委托的工作中,甲方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中如发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要求实行管理义务,乙方负有以下责任:
①乙方保安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经甲方检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处罚乙方30元/人;
②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每发现一人,甲方有权处罚乙方30元/人;因乙方工作不细、巡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甲方委托区域被破门撬窗财物受损,经公安机关确认系盗窃所为的,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赔偿;
③卫生间及办公楼道等公共区域要保持整洁干净、无杂物堆积,每发现一次脏乱现象,甲方可视情况每次处罚乙方20元/人-30元/人 (因停水及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④因乙方养护的原因,导致甲方委托范围内的树木花草萎蔫或死亡的,树木花草存活率未达95%以上,乙方应当承担补植和恢复的责任,甲方有权视该植物的价格暂扣乙方壹仟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服务费直至补种成活为止。
⑤乙方未实施到位的其它义务,甲方可视情况每次扣处罚20元/次-30元/次。
⑥甲方采购需求中的规定的日常考核处罚
4、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的水电管理维修必须定期巡查,并进行登记。甲方的水电设施如出现问题或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排除,乙方如没有及时维修处理,一经发现处罚50元/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扣乙方服务费50元。但水电维修中大的水电线路改造、主水管改造、落水管改造、地下管道线路大型开挖工程除外,如需乙方进行这些大的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6、本条2、3、4款由甲方办公室负责与乙方登记、核实、汇总,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7、乙方每年度累计被扣除服务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期3年(1+1+1模式),合同每年一签,本合同自2023年 9月1日至2024年8月 31日止。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由双方重新商议,续签合同,否则合同到期自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并将委托事务移交给甲方或甲方重新签订的物业公司。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邵阳市水利局                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邵阳分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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