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o-214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向军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靖15912411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孜鑫招字(2023)NO-2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2.00万元/年,招标人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
“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提供 2021-2022 任意一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
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
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问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未满3个月的
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
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
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27号)3.方式: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及本
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3年10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请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孜鑫招字(2023)N0-214
2.项日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42.00万元/年
6.采购需求:
6.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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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提供2021-2022 任意一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
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
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未满3个月
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将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
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
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和顺街27号)
3.方式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
4.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蒙自市和顺街27号)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
取最新信息。因申请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与凤凰路交叉口
联系人:朱向军
电 话:158252214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号1幢1-5层②号
联系人: 王靖
电 话: 15912411813
电子邮件: 5274630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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