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公司灌南县灌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8-858512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0]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311240001 | 项目名称 | 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4231124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设计 | |||||||||||||||||||||||||||||||||||||||||||||||||||||||||||||||||||||||||
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3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灌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小鱼岛水岸餐厅项目;2.2、项目地点:灌南县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东侧;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7.98亩,总建筑面积约3345平方米,为局部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投资总额约3700万,主要包括餐厅大堂、多功能宴会厅、包厢、厨房及配套绿化景观、停车场等工程;2.4、最高限价:167万元,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2.5、工期:30日历天(审批时间不包含在内);2.6、设计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节能)、防雷设计、弱电(三网合一、有线电视配套等)、消防、智能化、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绿化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等)、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标识标牌、亮化、室内装修设计等各阶段图纸设计及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7、质量标准: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5月-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出借 (挂靠) 单位资质;(14)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23 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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