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51.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震华0515-872314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丽丽0515-89719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鑫四期小区内;
2.2工程规模: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主要种植红榉、法桐、红叶石楠树、红叶李、日本晚樱、紫薇、百慕大混播黑麦草草坪等,调运土方、地形整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51.86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
开发区海鑫四期小区绿化工程,主要种植红榉、法桐、红叶石楠树、红叶李、日本晚樱、紫薇、百慕大混播黑麦草草坪等,调运土方、地形整理等。招标控制价:51.86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4.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受委托在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发售,联系方式:0515-89719985。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如需电子文件的,购买时请携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51.86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地    址: 阜宁天鹅湖商业街13幢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戴震华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0515-87231411          电    话: 0515-89719985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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