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华池街站—星湖街站区间出入口与新鸿基地块对接工程监理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尾工项目已由苏州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投【2014】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华池街站—星湖街站区间出入口与新鸿基地块对接工程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25.23平方米,受监工程建安费为5100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145.4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0166001002 | 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华池街站—星湖街站区间出入口与新鸿基地块对接工程监理 | 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华池街站—星湖街站区间出入口与新鸿基地块对接工程监理 | 145.46 | 364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无其他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20日00:00至2023年02月01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9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6.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6、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行。7、本项目代建方:新鸿基环贸广场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c7204fd-59f8-4282-bd06-af97c6eacd93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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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04 | |||||||||
联 系 人: | 潘进 | 联 系 人: | 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 ||||||||
电 话: | 18912792255 | 电 话: | 0512-68079778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8079725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914655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