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跟踪审计第GS-01标段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7.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zfcg-002
预算金额107.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高凯0572-6873713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0571-853839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跟踪审计第GS-01标段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FCG-002 
    项目名称: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跟踪审计第GS-01标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78106  
    最高限价(元):1078106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7810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主线K27+928.216~K40+675.248段长约12.74公里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照明设施、智能交通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改路改河改渠等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2)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3)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4)协助和指导业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5)配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竣工决算审批工作;(6)竣工财务决算审计;(7)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通过批复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 非联合体投标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② 联合体投标的: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承担工程审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财务审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③ 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审计内容至少应包含工程审计工作内容)。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浏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一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无。
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收件人:赵工,联系电话:0571-85383936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4年9月23日16:00时前。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 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8.其他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总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属于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高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873713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21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3936 
    质疑联系人:张彬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8393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00-竞争性磋商文件——跟踪审计-发布稿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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