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下坑394亩山场林木劈草和卫生伐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z-jl20231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将乐县水南联兴林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女士135594418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Z-JL2023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下坑394亩山场林木劈草和卫生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询价邀请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修改:
采购包1:
2、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第1节询价须知前附表,序号1,条款号3.1(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修改:
采购包1:
3、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增加以下表格: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其他内容不变。
5、当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水南联兴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9号四楼
联系方式:廖先生1880601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银华路136-7号
联系方式:傅女士1355944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188060161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Z-JL20231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下坑394亩山场林木劈草和卫生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询价邀请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无 |
修改: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第1节询价须知前附表,序号1,条款号3.1(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无 |
修改: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3、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增加以下表格: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其他内容不变。
5、当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水南联兴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29号四楼
联系方式:廖先生1880601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银华路136-7号
联系方式:傅女士1355944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18806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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