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3.8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05
预算金额153.84万元
招标公司泰安市财政局本级
招标联系人-0538-628813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广耀0538-8281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3 15: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5-17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879900 |
10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0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162600 |
11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2.081400 |
2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2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752900 |
3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3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587200 |
4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4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899400 |
5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5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808900 |
6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6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347000 |
7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7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823200 |
8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8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448400 |
9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9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0502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