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监理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xrxcblgk2024-45
预算金额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133698388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雨柔151996256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监理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RXCBLGK2024-45
项目名称: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监理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44000
最高限价(元):516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监理标段--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人工造乔木林3500亩、
人工造灌木林15000亩、退化林修复40000亩、封山(沙)育林30000亩等工程监理服务 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337天,计划2024年12月6日开工,2025年11月7日竣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 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 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 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 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 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
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 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 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6、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 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 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 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林业工作站
地 址:博乐市
联系方式:1336983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博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园区 2 号楼 3 楼
联系方式:1519962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雨柔
电 话:15199625670
附件信息:
XJXRXCBLGK2024-45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监理标段--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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