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物质颗粒燃料购询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1010021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01002130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7 12: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0-17 17: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生物质颗粒燃料 | 低位发热量≥4200、水份(mt)≤6 硫份(at.ad)≤0.1、挥发份(vbaf)≥75 粒度(mm)6-8 | 500 | 吨 | 2024-12-30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汝箕沟口汝祥路29号
二、保证金额度:1000元
三、商务条款:
五、商务要求 (一)价格:此次报价为含税一票结算价(13%增值税),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交货要求:根据采购方的需要,供应商分批次履约供货。首批货物应于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要求3日内送达,具体每批次供货量根据采购方要求执行。 (三)检验要求:收货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供货方无条件退换货,并赔偿采购方的损失。 (四)质量要求: 中标方应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且满足采购方要求的生物质颗粒燃料。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供货方按采购方需求当月交货并向采购方开具发票,采购方次月支付开票部分的货款。 2.此次询比价共计采购生物质颗粒燃料500吨,其中250吨与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50吨与石嘴山市炭梁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具体采购量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六)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单位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需向服务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平台服务费。(核算金额不足100元时按100元计算,核算金额超过300元时按照300元计算)
四、技术条款:
六、技术要求 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企业标准、环保标准。 品名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备注 生物质 颗粒燃料 低位发热量≥4200、水份(mt)≤6 硫份(at.ad)≤0.1、挥发份(vbaf)≥75 粒度(mm)6-8 250 吨 广源通公司 生物质 颗粒燃料 低位发热量≥4200、水份(mt)≤6 硫份(at.ad)≤0.1、挥发份(vbaf)≥75 粒度(mm)6-8 250 吨 炭梁坡公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万元
六、报名要求: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有相关询价物品的经营资质;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万元;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 (二)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信息”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电子附件。 2.报名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的查询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上传至电子附件。 3.报名时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上传至电子附件。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三、报价要求 本次询比价设有参考单价(暨最高控制价),参考单价(最高控制价)为950元/吨,报价包含运费和装卸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参考单价(最高控制价),超过参考单价(最高控制价)的视同为无效报价报价作废。 四、开标和中标原则 1.报名的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少于3家报名投标单位的此询价标将作废。 2.本次项目中标单位为1家。 3.总报价最低者中标。如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采取二次议价。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拒签合同的,可按照询价结果,确定顺延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4.严禁串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报价作废:不符合询价单关于询价资格、技术条款、商务条款要求的;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5.开标后,招标单位将以平台中标通知、电话、邮件或书面等形式通知中标人。 七、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接受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参与报名投标的,需向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7日12时前从公司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报名截止日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名资格。保证金缴纳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920100104003418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 (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2时) 2.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款。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1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3.保证金的罚没。如存在恶意竞标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采购公告定期交货,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公告中未涉及的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具体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2.本次询比价有任何疑问,请在报价前咨询,一经报价视为投标人同意所有公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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