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芳烃南路及红太阳跨路管廊隐患治理项目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新区管审备[2024]195号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013301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编号: KJB240003-01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芳烃南路及红太阳跨路管廊隐患治理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4]19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714.4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芳烃南路及红太阳跨路管廊隐患治理项目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4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为芳烃南路 101~260 柱号段管廊全长约 2km;化工园至红太阳生产基地支管廊管道支架全长约 60m:主要为全钢桁架-支撑结构体系。本工程不改变原有结构,仅对需要加固或更换构件进行处理。1)钢柱柱脚加劲板长度和焊脚尺寸长度不足的加固;2)柱间支撑存在角钢锈断和锈蚀后连接强度不足的加固;3)桁架弦杆或腹杆构件存在锈蚀截面折损后连接强度不足的加固;4)局部桁架斜腹杆存在变形的加固;5)主钢桁架结构局部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足的加固;6)钢结构加固维修完成后进行整体防腐。本工程属于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5月27日0时0分到 2024年5月31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04 09:2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加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加固工程施工部分具体金额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针对加固工程施工部分具体金额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至投标电子文件中。)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4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投标人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8.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确保资质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特殊情形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自行承担因证书过期而被否决的风险。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3、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4、本项目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答辩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5、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类似工程(40分)
(1)企业类似工程(40分)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加固业绩,有一个得20分,满分4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加固工程施工部分具体金额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针对加固工程施工部分具体金额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至投标电子文件中。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有限数量制预审打分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兼得)
(二)企业信誉(30分)
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等级的得30分;AA级资信等级的得20分;A级资信等级的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三)认证体系(15分)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题目对应的得分为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无:0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6、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以类似工程业绩中的单项合同造价大的排名靠前;若类似工程业绩中的单项合同造价仍相同时,则均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7、本工程合同估算价为1400万元,采用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达7KN及以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项目为超危大工程;同时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高空焊接、负载加固、危化气体、横跨市政、变形监测、高空喷涂、满堂支撑、临时支撑受力转换等技术复杂问题,经组织专家论证,该项目属于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8.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方水路168号 地       址:黄山路2号绿溢国际广场B座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李工/阮工
        电       话:18851781937 电       话:18013301591/1572487236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aa36b662-14af-4f61-86be-02ae70500fc3&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e0MkxPgW284q3-TQDCl6zx-NfYf24D6DSZgsBqx0sK3eL4T-lMOoF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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