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室外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at510544015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37362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现对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室外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3AT51054401508)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规范清单 5.网络传输系统,设备参数更正如下: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金工
电话:0551-63736287、63735920
招标人: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现对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室外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3AT51054401508)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规范清单 5.网络传输系统,设备参数更正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设备参数要求 |
1 | 8口交换机 | 锐捷、华为、华三 | 1.支持固化千兆电口≥8个,固化千兆光口≥2个,桌面型设备,交换容量≥192Gbps,包转发率≥15Mpps; 2.支持生成树 STP / RSTP ; 3.支持静态链路聚合 4.支持端口镜像,一对一镜像,多对一镜像 5.支持DHCP Snooping;很好的避免了上网终端从非法DHCP服务器分配的IP地址,引起的网络异常或安全隐患 6.支持VLAN划分,最大支持4094个VLAN 7.支持高效节能以太网(EEE), 8.考虑设备兼容性、项目实施、交付及售后服务,采用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 9.★支持防雷等级≥6KV,提供官网截图; |
2 | 24口交换机 | 锐捷、华为、华三 | 1.固化10/100/1000M以太网电端口≥24,固化1G SFP光接口≥4个,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要求设备采用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且支持IEEE 802.3az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 3.★为了保证交换机使用寿命,要求所投产品的端口防雷≥6KV,提供官网截图证明; 4.支持专门针对CPU的保护机制; 5.支持虚拟路由器冗余协议VRRP,有效保障网络稳定。 6.支持虚拟化技术,可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一台逻辑设备统一管理; 7.考虑设备兼容性、项目实施、交付及售后服务,采用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 |
3 | 核心交换机 | 锐捷、华为、华三 | 1.固化千兆光接口≥28个,固化千兆电接口≥8个,固化4个1G/10G SFP+光口,在满足上述接口的同时另外提供业务扩展槽数≥1个 2.设备管理1个 Console口、1个USB端口; 3.交换容量≥7Tbps,包转发率≥390Mpps; 4.整机采用节能设计,满负荷时功耗≤100W; 5.支持多虚一技术,可将多台物理设备虚拟化为一台逻辑设备统一管理, 6.设备支持策略随行功能,用户移动到不同位置,保证IP地址不变; 7.支持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 v3,IS-IS/IS-IS v6,BGP/BGP4+, 8.★提供原厂商出具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原厂授权函,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备注: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入网许可证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产品为代理商提供的,还需提供生产商给代理商的授权文件)。 |
4 | 光模块 | 锐捷、华为、华三 | 千兆单模SFP光模块,波长1310nm,最大传输距离10km |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金工
电话:0551-63736287、63735920
招标人: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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