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2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4-1257847
本项目于2024-08-27 10:31:02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商信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276000.00(贰拾柒万陆仟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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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素质条件 1)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学校保安应为年满18-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的中国公民,并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工作。 3)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吸毒历史。 4)全体保安服务人员须证件齐全,即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 5)全体保安服务人员应熟悉护卫知识,遵守保密规定 6)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年龄不得超过五十五周岁。 7)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8)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9)成交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10)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11)维护学校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12)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出入学校的车辆管理。做好来访车辆、人员的登记、验证放行等手续;指挥车辆按规定车道行驶、停放。 13)协助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执行扑救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任务。所有保安人员均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遇有火灾、火警应积极参加扑救工作;敢于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14)服从用人单位的调遣,完成其他有关学校安全的保卫任务。 | 1 | 年 | 276,000.00 | 是 |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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