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将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等 6个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条件:须为: 勘察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单位 财务要求: 不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50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勘察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勘察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行业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设计业绩); 风景园林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30000 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含)5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 负责 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书;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市政行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市政行业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风景园林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市政行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市政行业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风景园林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即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重复了 其他要求: (1)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由招标人对投标人“信用双表”纸质版本和系统中的一致性进行 核查。如纸质版本、系统中的“信用双表”不一致,评标委员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 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入围条件: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 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勘察、设计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施工类似业绩新承接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
现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条件:须为: 勘察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单位 财务要求: 不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50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勘察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勘察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勘察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勘察业绩); 设计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行业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设计业绩); 风景园林设计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含)30000 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设计业绩); 施工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含)5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 EPC 类的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 负责 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证书;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市政行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市政行业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风景园林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即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其他要求: (1)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由招标人对投标人“信用双表”纸质版本和系统中的一致性进行 核查。如纸质版本、系统中的“信用双表”不一致,评标委员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 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入围条件: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 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如因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勘察、设计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施工类似业绩新承接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
★分包 |
允许: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其他: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
现修改为:
1.11 |
★分包 |
允许: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其他: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7.4.3 |
签订合同 |
1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配备齐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等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 2、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合同中签订此条款:本合同项下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除依法可以由建设项目自用的砂石资源外,在施工过程中从地下开采的砂石必须交由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接收管理。且乙方应当按彭州市市政府第18届第90次常务会通过的《彭州市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与发包人、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砂石接收协议》(书面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 3、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响应合同专用条款第25条附加条款的约定(书面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 |
现修改为:
7.4.3 |
签订合同 |
1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配备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 2、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合同中签订此条款:本合同项下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除依法可以由建设项目自用的砂石资源外,在施工过程中从地下开采的砂石必须交由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接收管理。且乙方应当按彭州市市政府第18届第90次常务会通过的《彭州市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与发包人、彭州市统一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砂石接收协议》(书面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 3、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响应合同专用条款第25条附加条款的约定(书面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 |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
★招标控制价 |
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741050元, 其中: (1).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5920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96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61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2)、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24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13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7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3)、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568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21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13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4)、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29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23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150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5)、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89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7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4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6)、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106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57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85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0630000元,其中: (1)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6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103684600元; (2)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6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23926100元; (3)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9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60311800元; (4)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9519700元; (5)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万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8892100元; (6)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500000元(其中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控制价2140000元、风景园林设计费控制价6360000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市政公用工程部分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165411600元;风景园林设计费结算价(元)={(风景园林工程部分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 438865400元;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暂定810611300元,其中: 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036846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39261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03118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95197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88921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04277000元(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65411600元,风景园林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4388654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实际工程建设费用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计取、支付和结算。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约11426900元,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约1404400元;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约451200元;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约1137400元,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约128900元;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约120400元;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安全文明费用约8184600元 :市政部分约2240400元、景观园林约5944200元;;规费约9768200元,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约1243700元;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约299800元;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约755600元,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约114200元;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约106700元;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规费约7248200元:市政部分约1984100元、景观园林约5264100元;; 下同,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
现修改为:
10.1 |
★招标控制价 |
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741050元, 其中: (1).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5920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96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61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2)、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24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13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7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3)、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568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21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13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4)、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29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23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150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5)、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89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7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4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6)、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310650元。勘察费控制单价: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650元/孔(暂按57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320元/米(暂按85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 注: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勘察费结算价=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实际钻孔数量×中标单价+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实际钻孔总深度×中标单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0630000元,其中: (1)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6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103684600元; (2)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6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23926100元; (3)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9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60311800元; (4)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9519700元; (5)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万元)={(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8892100元; (6)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8500000元(其中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控制价2140000元、风景园林设计费控制价6360000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为计费基数,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费结算价(元)={(市政公用工程部分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165411600元;风景园林设计费结算价(元)={(风景园林工程部分预算控制价-暂列金)×投标报价}/ 438865400元;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暂定810611300元,其中: 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036846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39261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03118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95197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88921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为604277000元,采用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总价下浮);实际工程建设费用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计取、支付和结算。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约11426900元,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约1404400元;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约451200元;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约1137400元,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约128900元;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约120400元;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安全文明费用约8184600元 ;规费约9768200元,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约1243700元;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约299800元;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约755600元,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约114200元;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约106700元;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沿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规费约7248200元; 下同,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招标文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
五、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等 6 个项目勘察-设
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总
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愿意以_____________的投标报价,总工期____________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均为我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则拟派人员均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
(7)我方承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该工程的特点及招标人对该工程的管理要求,充分考虑并接受最终审定的施工方案与投标文件的差异并已将上述因素综合计入投标报价中。
4.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
现修改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等 6 个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我方愿意以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1)勘察费投标报价 元,其中:
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96 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 61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13 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 7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21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 13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23 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 150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7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 4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元,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元/孔(暂按 57 孔计取),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元/米(暂按855米计取),测量不另行计费,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2)设计费投标报价 元,设计费采用总价报价。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元;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元; 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元;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元; 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元;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元,其中市政公用工程 元、风景园林设计 元。
(3)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元,其中: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元,下浮率 %(注1)(总价下浮);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元,下浮率 %(注1)(总价下浮);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元,下浮率 %(注1)(总价下浮);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元,下浮率 %;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元,下浮率 %;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元,下浮率 %(注1)(总价下浮)。
(4)工期:①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②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③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④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⑤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⑥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注:最终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我方在此承诺:我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均为我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则拟派人员均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
(7)我方承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该工程的特点及招标人对该工程的管理要求,充分考虑并接受最终审定的施工方案与投标文件的差异并已将上述因素综合计入投标报价中。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但不作实质性要求。例:下浮比例为:3.12%、4.43%…。
注2: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分别以/为单位)。
六、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 投标函附录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投标人承诺 (是/否) |
1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2 |
勘察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3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4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5 |
投标有效期 |
天数:_____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6 |
工期 |
总工期:______日历天 |
|
7 |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
是 |
|
8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是 |
|
9 |
工程质量 |
勘察设计: 施工:
|
|
10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 |
是 |
|
现修改为: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投标人承诺 (是/否) |
1 |
项目总负责人(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2 |
勘察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3 |
市政行业设计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4 |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负责人 |
姓名:__________ |
|
5 |
投标有效期 |
天数:_____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6 |
工期 |
(1)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2)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3)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4)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5)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 (6)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日历天。(注:最终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
|
7 |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
是 |
|
8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是 |
|
9 |
工程质量 |
设计勘察: 施工: |
|
10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 |
是 |
七、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 ) 投标报价附表
1、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控制价 |
规模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设计 |
||||
2 |
勘察 |
||||
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 |
2、工程建设费投标总价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总价 |
|||
2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_______% |
||
3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规费 |
||||
暂列金额 |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总价 |
3、投标总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 |
|
2 |
工程建设费投标总价 |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
现修改为:
(四)投标报价附表
1、勘察费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控制价 |
暂定工作量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
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96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615米 |
||||
2 |
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13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75米 |
||||
3 |
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21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135米 |
||||
4 |
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23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150米 |
||||
5 |
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7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45米 |
||||
6 |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
一般性钻孔(动力触探钻孔) |
650元/孔 |
57孔 |
||
控制性钻孔(植物胶回旋钻) |
320元/米 |
855米 |
||||
勘察费投标报价(1+2+3+4+5+6) |
元 |
2、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1 |
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960000 |
|||
2 |
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260000 |
|||
3 |
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690000 |
|||
4 |
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110000 |
|||
5 |
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110000 |
|||
6 |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
2140000 |
|||
风景园林设计 |
6360000 |
|||||
设计费投标报价(1+2+3+4+5+6) |
元 |
3、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彭州市滨河路一体化改造及利安路建设项目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1036846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26481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404400 |
|||||
规费 |
12437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2 |
彭州市外东街延伸段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239261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7510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451200 |
|||||
规费 |
2998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3 |
彭州市黑龙泉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603118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18930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137400 |
|||||
规费 |
7556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4
|
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景观广场改扩建项目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95197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2431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8900 |
|||||
规费 |
1142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5
|
彭州市天彭街道锦阳西路改扩建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88921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2271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0400 |
|||||
规费 |
1067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6 |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延线等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 |
6042770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率 |
% |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总价 |
15432800 |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8184600 |
|||||
规费 |
7248200 |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总价(1+2+3+4+5+6) |
元 |
4、投标总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勘察费投标报价 |
|
2 |
设计费投标报价 |
|
3 |
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 |
|
投标总价(1+2+3)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工程建设费投标报价的单位应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一致(即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
八、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 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A)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有的材料价格,均以监理签署的开工令(或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开工时间)前 28 天(以下简称开工前 28 天)的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彭州市市场综合价执行;彭州市市场综合价没有的材料价格,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信息价或就近区市县信息价执行;以上两种价格均没有的材料价格,发包人参照开工前 28 天当期市场价执行及彭州市发改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中载明的材料价格作为材料基准价格;可调材料基准价格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中可调材料基准价格按照前述规则确定)。
现修改为: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有的材料价格,均以监理签署的开工令(或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开工时间)前 28 天(以下简称开工前 28 天)的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彭州市市场综合价执行;彭州市市场综合价没有的材料价格,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市及彭州市周边区(市)县市场综合价执行;以上两种价格均没有的材料价格,发包人参照开工前 28 天当期市场价执行及彭州市发改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中载明的材料价格作为材料基准价格;可调材料基准价格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中可调材料基准价格按照前述规则确定)。
九、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和时间不变。
招标人: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