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
金额
1273.0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3.0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招标联系人何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57-822588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 11 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对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4 号楼以及地面等附属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有:①学员宿舍:增购高清电视机、衣柜、茶柜;增设独立光纤入户、宽带 WIFI、高清 信号、互联网接口及智能系统;必备的生活设施。②教室:按校本部标准 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其中二楼视频教室安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及录播系统;三楼大教室安装 100 位手提电脑插座,配置光纤宽带、WIFI;六楼研讨互动教室按6个研讨组,每组4台电脑12人,共72 个学位配置终端及控制设备。③学员讨论室:配置椭圆型会议讨论桌、椅。其中,二号楼五 层 1 间讨论室兼具会议室功能,安装多媒体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系统。④ 学员文体室:2个学员文体室配备必要的文体、健身器材。⑤图书阅览室:增设宽带 WIFI信号,配备必要的书籍、报刊、杂志等。⑥电梯:二号楼、四号楼加装电梯,保证学员上下楼通畅。⑦基础设施改造:全面整修翻新 更换基地的门窗、地面、墙面、外立面及消防、给排水、监控、网络、门禁、照明及智能系统,翻新停车场,绿化美化校园和空中休闲花园。⑧建设心理适训室。⑨楼宇安全加固项目包含对 1 号楼,2 号楼,4 号楼部分柱钢筋混凝土构件采用加大截面的方式进行加固。
2.3 计划工期:233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完成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含改造、装修区域的旧装修材料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弱电部分的开槽、预埋管槽、底盒,电梯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含空调及热水器)电教设备采购安装、弱电机房(3#楼202室)装修、弱电部分的穿线,面板及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 12730472.63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
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 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如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投标人免交或暂缓或未显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社保证明文件的材料。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如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投标人免交或暂缓或未显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社保证明文件的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2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 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0757-83807233
传 真:0757-22323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daili@163.com
2021 年 2 月 8 日
1.招标条件
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0〕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 11 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对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4 号楼以及地面等附属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有:①学员宿舍:增购高清电视机、衣柜、茶柜;增设独立光纤入户、宽带 WIFI、高清 信号、互联网接口及智能系统;必备的生活设施。②教室:按校本部标准 配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其中二楼视频教室安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及录播系统;三楼大教室安装 100 位手提电脑插座,配置光纤宽带、WIFI;六楼研讨互动教室按6个研讨组,每组4台电脑12人,共72 个学位配置终端及控制设备。③学员讨论室:配置椭圆型会议讨论桌、椅。其中,二号楼五 层 1 间讨论室兼具会议室功能,安装多媒体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系统。④ 学员文体室:2个学员文体室配备必要的文体、健身器材。⑤图书阅览室:增设宽带 WIFI信号,配备必要的书籍、报刊、杂志等。⑥电梯:二号楼、四号楼加装电梯,保证学员上下楼通畅。⑦基础设施改造:全面整修翻新 更换基地的门窗、地面、墙面、外立面及消防、给排水、监控、网络、门禁、照明及智能系统,翻新停车场,绿化美化校园和空中休闲花园。⑧建设心理适训室。⑨楼宇安全加固项目包含对 1 号楼,2 号楼,4 号楼部分柱钢筋混凝土构件采用加大截面的方式进行加固。
2.3 计划工期:233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为完成市委党校禅城培训基地整体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含改造、装修区域的旧装修材料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弱电部分的开槽、预埋管槽、底盒,电梯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含空调及热水器)电教设备采购安装、弱电机房(3#楼202室)装修、弱电部分的穿线,面板及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 12730472.63 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
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 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如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投标人免交或暂缓或未显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社保证明文件的材料。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如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投标人免交或暂缓或未显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社保证明文件的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2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 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0757-83807233
传 真:0757-22323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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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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