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金额
2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1.1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勘察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2.2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3建设规模:实施县城垃圾填埋场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滤液导排、垂直防渗、填埋气收集、监测井、地表水导排等工程治理。
2.4项目预算:266079.00元(暂定)(大写:贰拾陆万陆仟零柒拾玖元整)。
2.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根据《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导则(试行)》(屏府发〔2021〕22号)、参照(GB50021-2001(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计费标准下浮40%(暂估266079.00元)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经业主单位签字确认的实际进尺深度以及实际勘察数量为计算基础,按照参选人勘察费参选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定最终勘察费用。
2.6遴选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
3.参选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人要求参选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1万元的勘察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2本次遴选人(£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4.遴选人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人者,请于 2023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现场报名获取。
4.2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见附件遴选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参选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无效。参选人须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
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1.1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勘察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2.2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3建设规模:实施县城垃圾填埋场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滤液导排、垂直防渗、填埋气收集、监测井、地表水导排等工程治理。
2.4项目预算:266079.00元(暂定)(大写:贰拾陆万陆仟零柒拾玖元整)。
2.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根据《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导则(试行)》(屏府发〔2021〕22号)、参照(GB50021-2001(2009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计费标准下浮40%(暂估266079.00元)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经业主单位签字确认的实际进尺深度以及实际勘察数量为计算基础,按照参选人勘察费参选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定最终勘察费用。
2.6遴选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
3.参选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人要求参选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1万元的勘察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2本次遴选人(£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4.遴选人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人者,请于 2023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现场报名获取。
4.2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见附件遴选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参选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无效。参选人须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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