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冬季取暖锅炉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20831]-0241号
预算金额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春友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潇0435-4310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1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10 08:30信息来源: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冬季取暖锅炉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910-CG01-C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831]-0241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冬季取暖锅炉承包服务项目

4.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385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冬季取暖锅炉承包服务项目。详情请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应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名、司炉工2名、电工1名,且以上操作人员均须具备司炉证书;

3.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2.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2.2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5.2.3投标保证金数额:0.57万元

5.2.4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2.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364;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000364。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纸质保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水库

联系人:岳春友

联系方式:0435-486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潇

联系方式:0435-431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潇

电话:0435-4310999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435-4578815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3295811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457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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