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拉斯奎镇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10日 21: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田市拉斯奎镇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市文物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21:3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国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6588456 | ||
采购单位 | 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市文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西路344号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市文物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2052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商铺3-4号楼3-3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6588456 |
项目概况
和田市拉斯奎镇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40
项目名称:和田市拉斯奎镇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895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拉斯奎镇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建设运动场一座,包括室外露天足球场一座、露天篮球场两座、露天排球场一座、乒乓球台6个、羽毛球场2个;配套看台、铁艺围栏(高度4米)、照明高杆灯2盏(高度7米)等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市文物局)
地 址:北京西路344号和田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市文物局)
联系方式:0903-205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商铺3-4号楼3-306
联系方式:0903-6588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国均
电 话:0903-6588456
附件信息:
7.9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1.3M
7.9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83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