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fzc202403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504264616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16-28866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4035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服务(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李先生、15042646164
联系方式: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2886690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4035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海洋文化节”活动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服务(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李先生、15042646164
联系方式: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288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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