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360sccgd157-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柏言189275664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市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车
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
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
日
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0747-2360SCCGD157-0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地点:东莞市内
(5)服务期:入库时间为3年,合同首签一年,一年一签。
(6)招标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所辖范围内(东莞
市内)所有公务用车、理赔用车、三农服务车、社保用车提供车辆维修保养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
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24小时车辆救援服务(包括全年节假日车
辆救援服务)、特殊情况下的机动伴随维修保障服务、汽车美容、代办其他
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7)项目年度预算:
单位 | 公务用车 | 理赔用车 | 社保用车 | 三农服务车 | 年度维保预算 |
综合部 | 3 | 0 | 0 | 0 | 2万元 |
理赔中心 | 0 | 144 | 0 | 0 | 86万元 |
农业农村保 | 0 | 0 | 0 | 4 | 2万元 |
险部 | |||||
合计 | 151台 | 约90万元 |
(8)入围数量:1、本项目入库供应商数量不设上限,综合评分分值75分以上(含
本数)均可以入库。2、如综合评分分值75分以上(含本数)的供应商少于
9家,则入库供应商数量顺延至9家,但最低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3、当
综合得分分值不低于60分的供应商数量小于9家且大于等于3家时,综合
得分分值不低于60分的供应商均入库。4当综合得分分值不低于60分的供
应商数量小于3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9)特别说明:此次供应商入库后,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
务任务。招标人如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及其他需要重新考察的情况,
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库资格。鉴于入围供应商库的特性
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并不保证入围单位因本项目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
数额,请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 务
(
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10 2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总部或注册地在东莞市内或在东莞市内已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东莞市内
的《营业执照》或东莞市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类或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相关证明
材料(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被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
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提供《资格声明函》)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
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
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0)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
间,下同);
方式: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领购电
子版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一
一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
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大写伍百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
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中
化商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
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
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楼
项目联系人:孟柏言、叶柱滨、毛雪、顾有恒
电 话:18927566403
电子邮件:mengbaiy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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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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