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第三医院
乙方:福建省福清市鑫茂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J[GK]2020018的福清市第三医院2020-3医疗设备及高清电子内窥镜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4-1 |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标准担架推车 | 亚克喜 | 1(台) | 4700 | 4700 | 国内 | JLK-A1 | 无 |
4-2 |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抢救床 | 盐北 | 1(台) | 14500 | 14500 | 国内 | XK-001 | 无 |
4-3 | A032024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移动仪器车 | 盐北 | 1(台) | 5150 | 5150 | 国内 | JH-YQ01 | 无 |
4-4 |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铲式单架床 | 亚克喜 | 1(台) | 7800 | 7800 | 国内 | YKX-605 | 无 |
4-5 |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电子肛肠镜检查仪 | 群升 | 1(台) | 99500 | 99500 | 国内 | GJZ-I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131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第三医院;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编号为[350181]FJ[GK]2020018的福清市第三医院2020-3医疗设备及高清电子内窥镜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若采购货物中有要求计量检测的设备,乙方须将设备检测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申请。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供 应商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6.1.3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验收,应按仪器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 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6.1.4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1.5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6最终验收: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甲方或乙方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后 |
2 | 10 | 质保期满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清市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现场,并经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4.2乙方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14.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14.4安装调试及培训: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乙方必须在本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半年内免 费培训甲方至少3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 14.5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质保期为两年,其中货物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本设备所有部分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同一档次的零部件。 14.6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乙方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代用。 14.7免费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免费上门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14.8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属招标项目本合同与招标文件具互补性 。
甲方: | 福清市第三医院 | 乙方: | 福建省福清市鑫茂医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宏路街道35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玉塘村西40-1D1 |
单位负责人: | 林振平 | 单位负责人: | 庄秋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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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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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62828138 |
联系方法: | 1370599698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塘分理处 | |
账号: | 账号: | 9010711030010000002930 |
签订地点: 福清市第三医院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