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76791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3年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3年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76791
项目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2023年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项目需求说明
一.  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工程为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施工。具体工程内容、工程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011406001014
墙面腻子局部修补、整体涂刷乳胶漆 二遍
1、人工砂纸打磨墙面,去污、墙面刮腻子修补及打磨
2、墙面粉刷乳胶漆两遍
3、综合考虑局部墙面由于抹灰层脱落造成的局部砂浆找平修补工作,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中不以任何原因增加或调整综合单价
4、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5、综合考虑可能使用的脚手架等辅助工序费用
100m2
460
 
2
011406001012
天棚腻子局部修补、整体涂刷乳胶漆 二遍
1、人工砂纸打磨墙面,去污、天棚刮腻子修补及打磨
2、天棚粉刷乳胶漆两遍
3、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4、综合考虑可能使用的脚手架等辅助工序费用
100m2
56
 
3
AB001
移动及恢复复房间的床柜
1、移动房间内的床柜,加以遮盖,防止施工时杂物污损家具
2、恢复房间内床柜原有位置,排放整齐
3、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1
 
4
011703002008
垂直运输
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考虑

1
 
5
011501003012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施工单位根据现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1
 
6
011501003011
整体保洁
满足甲方要求,综合考虑报价

1
 
7
011616001005
垃圾清理外排
1、装修垃圾装袋、垃圾外排、现场清理
2、运距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1
 
8
03B002
临时设施费(土、水、电工程临设费)
1.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调整或另外计取此部分费用。(投标人临时设施方案须经招标人确定方可实施,临时设施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往返通勤费用等)

1
 

 
二、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本工程为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大白粉刷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大连外国语大学指定地点。
3.工程规范及计费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零事故。
5.工程施工要求:
⑴ 现场施工组织应充分,在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安排上,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计划。并按大建安发(2003)234号文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落实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⑵ 本工程根据项目总工期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应考虑自然环境干扰施工,施工完成的项目要做好保护。
⑶ 协助采购人,做好前期工程的验收和相关工序的交接验收。
⑷ 供应商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⑸ 供应商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可以使用供应商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
⑹ 供应商应按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供应商选用的设备、设施、器材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达到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
⑺ 供应商应按本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和采购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⑻ 供应商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工程范围内的鉴定性试验必须由具有法定地位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并由该试验检测单位在职人员实际操作。试验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批,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
6.工程材料要求:
⑴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
⑵ 主要材料的技术标准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
品牌参考
单位
1
粉刷乳胶漆
多乐士、立邦、华润等同品质或以上
 
有关要求:
1、以上主材的参考品牌作为供应商参考,供应商提供的主材应为参考品牌中的一种或不低于以上品牌档次标准。
2、采购人对材料(设备)的颜色、款式的采购不满意时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同等价格调整,如调整后仍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将按同等价格自行采购。
3、所有材料均应为环保产品。
4、采购人保留按不超过成交供应商报价重新调整主材及设备的权利。
5、除本表说明外,用于本标工程的其它产品,均须是国产优质中档名牌产品。

7. 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项目
经理
资质等级及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技术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  术
负责人
技术职称及专业
工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学历
大专及以上学历
类似工程业绩及工作年限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管理年限3年以上。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
持证上岗,至少有3年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安全员
持证上岗,至少有3年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质检员
持证上岗,至少有3年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档案员
持证上岗,至少有3年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材料员
持证上岗,至少有3年及其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造价师
持证上岗,有注册造价师或有委托造价企业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20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规定。
(二)承包人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着统一服装。
(三)施工现场的布置严格按发包人审批后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按其规格、型号的不同分别堆放整齐,并应避开主要通道。
(四)做好产品、施工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措施和检查工作。
(五)提倡文明礼貌,杜绝酒后上岗作业现象,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六)严禁随地便溺,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工机具、材料排列整齐美观。生活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清除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七)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或标志杆、警戒线、警示带围起以示警戒,并设专人现场指挥作业。
(八)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说脏话粗话,言行检点,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任何打斗事件。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市民文明规范。
(九)设立围挡及安全网,保护施工人员及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等。
(十)施工现场不能影响相关人员的正常工作及相关单位的正常经营,并派专人负责疏导。
(十一)施工现场对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等控制,要有全面的技术、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十二)承包人须针对潜在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安全隐患及危险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危险意外情况的发生。
(十三) 针对大风、雨天等特殊天气,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⑵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⑷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⑸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工程地点:大连外国语大学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后,采购人支付审计后价款的百分之百(100%),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一次付清(无息)。
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项目功能及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截至磋商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外国语大学
地  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联系方式: 0411-86115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29
邮箱地址: dl888985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
电  话: 0411-888985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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