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22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祁胜亮173828651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 22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220kV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位于达拉特 旗县城西侧约68km处,场区面积约3.75万亩,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E109°14'2",N40° 22'28”,海拔约1060m~1150m. 本项目升压站接入光伏交流侧容量为1000MW,拟新建2座 220kV升压站,4#升压站采用1回220kV线路接入3#升压站220kV母线,3#升压站采用1回 新建220kV线路接入电网500kV谷山梁变电站220kV侧。场址北侧有兴巴高速经过,场址周 边有道路穿过,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便于大件设备的运输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 22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EPC工程 22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设备投运时间为准),报价人须具有不 少于2项已投运单台容量200MVA及以上220kV主变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等全套工序的 国内业绩。报价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相关投运证明; (3)信誉要求:报价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 限内; (4)财务状况:近3年(2021、2022、2023 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报 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到2024年07月27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备注所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至 qishengliang@sidri.com, 获取填写供应商能力调查表(签章)发送至 qishengliang@sidri.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 弄1号楼301 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1号楼301 室 七、其他 1.本次采购范围为: (1)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项目所需的4台 220kV、250/125-125MVA、220/35-35kV电压等级的低压侧双分裂绕组、铜绕组、有载调压、 油浸式、风冷、升压电力变压器,辅助设备及其它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 装置(含中性点组合式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 货、监督和主变就位、指导现场安装、主变安装完成后的整体喷涂、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 数字化交付,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 提交等技术服务工作。 (2)形成与本工程相关的6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合同范围内全套设备的数 字化交付。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以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权益单位。 2.交货方式主变基础承台交货,即报价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主变基础 承台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报价人从车板上将货 物就位至主变基础承台上交货。 3.供货期:计划于2024年10月10日前交货,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且需满足现 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各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受理。数字化交付需在设备到货后2个月内按要求完成交付。 成交人须与采购人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报价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采购人的同级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联系人:祁胜亮 电 话:17382865113 电子邮件:qishengliang@sidri.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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